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广东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日前从广东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体育培训的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发展迅速情况,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发展社会体育组织。

《实施意见》指出,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广东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体系和黑白名单制度,引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由学校自主选择合作俱乐部。建立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制度,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竞赛;培育社会体育组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学校体育工作。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实施体育冬夏令营活动进校园工程,积极引导社会体育组织承办全国和省级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活动,充分发挥其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社会体育组织的指导和服务。鼓励社会体育组织从事青少年体育训练,并纳入各级各类体育后备人才重点基地评估体系。建立社会体育组织培养运动员激励机制,社会体育组织培养的运动员代表体育部门参加比赛的成绩享受其他运动员同等奖励待遇。按照“谁培养谁受益”原则,社会体育组织培养的运动员招调入省、市运动队的,给予培训补偿。完善社会体育组织教练员职称评定标准,纳入体育教练员职称评定体系。

自2020年8月广东省体育局开始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目前已有2098家社会体育组织进行了登记备案。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发展,广东省体育局牵头拟制了《广东省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等级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草拟稿)》,并组织开展等级试评工作,目前已对110家报名单位进行等级试评,测试评定标准及评分细则的设置合理性,为下一步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星级评定提供依据。

据悉,体育局正在抓紧制定《广东省校外体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将持续做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服务监管工作,促进规范有序发展。(转自3月23日《中国体育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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